劳动纠纷
关于竟业和保密协议
关于竟业和保密协议 您好,我在要求公司加工资800时,公司说可以,但要签竟业协议和保密协议。然后又说200做为我的加薪,600做为竞业补偿。迫于压力,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和公司签了竞业协议,其中,协议里规定:1)双方自签字之日起到离职之日止,按月支付给乙方竟业补偿金600元
2)公司不定期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也是竟业补偿),具体支付数额由甲方决定。
签完后,快到发工资时,公司又说,如果600元的补偿金要发在工资里,需要交税,还要签两次名,一次是领工资签名,一次是竟业补偿签名。同时说如果要想拿到600补偿金,还必须个人写个审请要求加在工资里。如果不要求加在工资里,想拿到,必须每月拿600元发票报销,方可拿到。
我的问题是:
a.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是被迫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的,此协议是否有效?
b.请问协议里规定的1和2条合理吗?有效吗?
C.如果 ,公司未按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补偿金,我可以单方面解除此协议吗?
解除协议具体我该如何做?
D.我月工资5k,每月补600合理吗,有效吗?应该补我多少?
我合同还有两年到期。
盼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gf85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0-21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