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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小区发生爆炸

小区发生爆炸 事发时间:2011年5月9日上午八点零五分
事发地点:朔州开发区佳禾风景C区13号楼1单元101
相关人物:白玺(事故责任人,爆炸单元房主。在其房屋前违章建造地下室加工厂后引发爆炸,至一人当场死亡,楼体受损。 靳某(白玺所顾工人,已当场死亡)葛小龙、王永峰、宋翠兰、秦帅、翟翠平、王飞、苏保忠、白晓华、王振中(为本单元受损住户)
事发经过:
    2011年5月9日上午八点零五分,朔州开发区佳和枫景C区13号楼1单元101房屋院内突然发生一声惊天巨响,伴随着巨大浓密黑烟冲天而起。单元楼上所有玻璃纷纷脱落,窗体严重倾斜。小区住户纷纷逃离住所,均惊慌失措。随后有热心居民拨打110报警,由于事故重大而且突然,公安部门,消防部门以及安监局,120急救中心等纷纷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历时两小时以后现场废墟整理工作救出一人靳某。靳某已当场死亡。整理工作一直进行至下午四点左右,前后历时共达六小时以上。由此可见当时爆炸情况已经严重至极。事后我们住户观察所见,废墟中有电焊钳,煤气罐,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钢管以及电缆等其他相关工业用品,数量巨大,并是新仪器。还有锅炉盖等众多不明物体,给周围居民造成巨大恐慌。
小区居民无家可归现状堪忧
现因发生爆炸后,小区楼体受损。住户大都不敢回住房居住,引起大面积恐慌。而伴随这种状况的是迟迟不见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事故原因,以及安顿住户。让所有住户陷于巨大恐慌中无法自拔,也没有有效手段进行自身安全以及居住的合适条件。小区居民自发到开发区公安局.城区法院进行咨询,结果均被含糊应对。
目前,爆炸地直属分局开发区赵局长给居民解释:“不属于炸药爆炸,估计是沼气爆炸。公安局不予立案并不理相关问题”与我们目前现场所发现可燃性气体说法不符。我们多次要求事主和公安局对房屋主体进行安全和抗震鉴定,都不予理睬。
住户一致请求给予解决以下问题:
一、相关部门解释爆炸原因,是否还有二次爆炸隐患。

二、相关部门鉴定楼体受损情况,并鉴定房屋的安全和抗震性能。三、要求相关责任人赔偿因爆炸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等一切相关费用。四、事情已经发生5个多月了相关部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一个正确的处理结果,事故责任人也有意回避,态度恶劣。
做为一个居民住户我们怎样应对?采取哪种办法来解决上面的问题?请专家帮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艳花(山西)
提问时间:2011-10-21 15: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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