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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房产分割的补充协议,但变更子女监护权后还有效吗?

离婚后有房产分割的补充协议,但变更子女监护权后还有效吗? 离婚时女儿跟男方,房子归男方和孩子住,女方的房产由男方分期付清,付清后女方每月支付400元的生活费,可离婚后才半年,女方要求合婚在一起生活(但未办结婚证),一年后因女方有背叛行为又分开了,分开时,出于对孩子有利,男方贷款一次性付清女方房产,并鉴了一份补充协议,房子归男方和孩子,孩子享有房产继承权,后来变更孩子的监护权跟女方后,女方要求要回补充协议后孩子的房产,请回答一下:1、变更子女监护权后还有效吗?2、房子只有宅基证(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在可以去办房产证归自己吗?3,由于付一半的房产给女方,男方还有债务10几万元,男方再婚后,后妻和后妻的子女也有房产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Mz5731(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2011-10-21 11: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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