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探视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要求探视合法,一半时间在一起,不利于孩子生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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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有探索孩子的权利 如果对方给你探视造成障碍 可以起诉到法院 或者申请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即然当初你们协议孩子由父亲抚养,如果起诉一般不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但你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你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