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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法定综合工时制规定的加班应如何算

超出法定综合工时制规定的加班应如何算 综合工时制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我实际每月上班300小时以上,公司按174小时做为正常工资计算,我超出126小时,比法定的不得超出36小时多了90小时,这90小时应按标准工时制算还是应该付我2倍的加班工资,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马云峰123……(湖北)
提问时间:2016-04-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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