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单位处罚职工未按条例处理!

单位处罚职工未按条例处理! 因为计划生育一事,组织按照计划生育处罚文件第二条:“对男方是我厂职工,女方是外单位职工计划外生育的,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两年发放生活费,恢复工作后降两级工资,并给予一次性罚款五百元。”但我不够这一条款。我爱人一直没有工作单位。组织按照我爱人有工作来处理的。现在领导承认处罚错了,就是不予以纠正。我找信访、找计生办、找公司领导,都叫我找下面领导,但下面领导处理的也不算数,现在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m711(湖北)
提问时间:2011-10-20 20: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