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付首付,没签任何合同,受害的为什么只有买房者。
付首付,没签任何合同,受害的为什么只有买房者。 我们去年9月付了房钱的一半首付款,因为位置好大家都抢着买,当时也没签任何合同。后来今年一月我们当地电台又说;房子没盖好不让收押金。我们也去问了,当时他们也说是去年的房子。要不然也不敢收。现在我们要说转按揭,他们还是说去年的房子不能转按揭。但就是你没交全款按今年的走,又没签合同。交了全款的今天也多加收5700元,说是楼梯铺瓷砖和接水电钱,说我们没交全款的不用交了。我们这是政府补贴的廉租房一个地区价格都一样,现在就我们这个小区,人家老盖家懂法,现在人家拿着我们的钱用一年了,你找他一问。人家说上边定的不服气告去。我就奇了怪了,同一地区还一国两制了。不签合同,又不是她叫我们签我们不签,他给我们糊弄的没签,还都成我们的错了。现在不管交了没交的,人家咋说都是说当初口头协议的。我们现在是比别的小区交的多,但什么好处也没有。同样是统一价的廉住房,他的口同协议,就成了一个地区的一国两制,他的口头协议为什么就那么合法。让我想不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买房气(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1-10-20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