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农村承包土地纠纷

农村承包土地纠纷 我是漳州市龙海某村第二小组村民,我们村第16村民小组最近将归属于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出去,我口头委托其本小组成员中标了该地块,以每亩850元/年的价格承包了该地块9亩,共五年时间,并交了定金5000元,我委托的那个人将该村民小组收取现金的收条给了我,上面写的简单,只有写收到我委托那个人5000元人民币用于承包该小组的土地使用权,收条上有收款人及该小组组长签名确认。但是收条里面没有显示是收到我的钱的。
过了三天,又有人要以1200元每年一亩的价格承包该地块,(但是该承包人是想改变土地性质用于养虾的),该小组未经过我同意,直接再次将该土地再次发包出去,并要来拿我的收条,并只要归还我的定金5000元,请问律师,我改怎么办,我能以合同违约向该小组讨要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zh200……(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6-04-07 15:1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