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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这样的遗嘱属于什么性质?

这样的遗嘱属于什么性质? 我父亲(父母一直都是非农业人口,况且已有祖上留下的老宅一所,故不具备申请新宅的基本条件)1993年分家时给我写了自书遗嘱确认我下乡时申请获批的新宅(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详情后说)及我自己盖的两间房屋全部归我,(我父亲已经考虑了自己去世后母亲的生活安排)当时我舅舅为证明人,证明我父亲头脑清楚,纯属自愿。(当时农村习惯女人不参与做主大事,没有签名。)老宅分给哥哥,没有我的。2000年、2008年父母相继去世。请问,这样的遗嘱属于真正的遗嘱,还是转让合同,还是确认证明,还是分家分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wldx(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1-10-20 18: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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