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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有权不发给员工工资吗?

公司有权不发给员工工资吗? 我去了一家超市当财务会计工作,但是我面试是会计工作,但是我进去工作的时候,老板居然把我安排了文职类工作,但是一个月来工作不适合我,我提出离职了,老板批了,当我去拿工资的时候,他说我给公司造成损失,所以不给我发工资啊??有这样的道理吗?而且我根本就不知道我给公司真的造成了损失吗?为什么他在批我离职前不说清楚啊??谁能给我提供信息,我要去劳动局告他,公司会给我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啊画(广东)
提问时间:2011-10-20 16: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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