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单位有权从我工资里扣押“风险预提金”吗?
请问单位有权从我工资里扣押“风险预提金”吗? 本人情况如下,请各位大大指点:
今年1月份本人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派遣到用工单位“某银行”从事信用卡销售工作,其中与用工单位也签订了一份合同,里面的内容包括每月从本人工资提成中暂扣10%作为风险预提金,理由是防止恶意办卡,这10%的风险预提金每年结算一次,并规定1年内所销售出的信用卡总的不良率超过4%或者没工作满一年,10%的提成均不退还。
本人9月份提出了离职,公司就以上面协议为由,拒绝退还10%工资给我。本人觉得这个规定并不合理,在此想问一下,公司订立这样的协议符合劳动法吗?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诉人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f77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0-20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