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期违约,请求帮助
房屋租期违约,请求帮助 是找的一家叫做丰豪亿家的中介公司,8月27日入住的,在租房的时候,先交了将近一万8千元,详见附件,主要由三部分组成,3400的押金,6900的服务费和7488的房租(包括有线和卫生等费用)。在租房的时候,本来是想租一年的,但中介公司说因为房屋转手耗费了半个多月,这个房子租不了一年,只能从今年8月27日到明年的8月9日,房子的租金按每月3400元来算,但是签订合同的时候,中介公司告诉我说租金要按每月2800元来算,另附每月600元的服务费(加起来正好每月3400元),服务费必须一次性交齐,否则不给签订合同,当时我就交了整个租期的服务费,还有两个多月的房租以及押金
由于北京的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提到,房租按季付(3个月一付),并且需要在下一期房租提前30交付下一期的房款。按合同条款,我第一期到11月9日截止,我应该是10月9日交房款,但我当时正在长春出差,一时间竟忘了此事,在10月17日时,中介公司某王姓经理给我电话说,我已经违约,需要交付违约金,包括两个月月租的违约金,押金他说我违约将来也不退给我(押金按2800元来算),另外还需要多交一个月的房钱,总共需要交2800*4=11200元的违约金。我本想和中介公司好好谈谈看看能不能少交违约金,当时也忘了违约条款的内容,就回北京一看,发现合同违约条款的第二条的确提到违约按200%的月租金支付应该为2800*2=5600元,按中介的说法,要我交他所说的那么多钱,我要不交钱,他即将上门换锁,东西丢了让我负责。我的想法是他要那么多违约金很不合理,也不符合合同,就算按合同我也不想交那么多钱,我感觉我也不过违约了不到10天,应该没有那么严重。
我的想法是要是继续租下去,我又要交他所说1万多违约金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现在搬到别的地方也亏损了1万多(包括3400的押金,将近6000的服务费,和大约20天的租金)。希望得到您的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proc(北京)
提问时间:2011-10-20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