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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防卫过程中对对方造成严重伤害

防卫过程中对对方造成严重伤害 你好,在小饭馆吃饭结账离开后,饭馆出来一群人说我付款的一百元人民币是假的,对方拦下我们之后,不让报警,强行索要一张百元人民币,我拒绝后首先对我动手,我在反击过程中用刀具对对方造成伤害,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事件发生地点,兰州,对方是少数民族,围观群众说他们是当地的地痞,和某些人员串气,很多群众敢怒不敢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gye……(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6-04-0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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