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鉴定如果认为不合理,你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既然已经认定了你负事故的全责,那你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追问:对方去年出院后去法院起诉时提交了该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说是构成十级伤残,要求相关的伤残赔偿;但是现在所有医院的记录都显示伤者恢复良好,他们又去该鉴定机构做了鉴定说是轻伤,该机构建议了营养期和护理期,这些保险公司能认同赔偿吗?
回答:对于其不合理的支出费用,你可以不予认可,拒绝赔偿。
追问:可是好多不合理的医药费是在之前住院时候发生的,我都已经垫付掉了,对方没有告进去,我是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肯定不赔的,怎么办?
回答:那就没办法了,这部分费用是你自愿支付的。
追问:可是我支付的时候都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这种费用啊,
回答:其实没什么费用的,对方不是10级伤残嘛,前期的治疗费你已经支付了,后期的治疗费一般情况下都是实际发生后在起诉。交通费你也可以不全部认可。至于伙食费,营养费之类的,要求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在北京这里标准是每天50--60元每天,600多天的误工费明显的不合理,10极伤残怎么可能休息将近2年呢?精神损失费也要求的过高,不会全额支持的。如果你自己无法解决。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帮助你维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