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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中,我的左臂被轧,上臂肌肉只剩下少部分,现在手的功能完全丧失,小臂不能弯曲,伤残部门鉴定为5级伤残,对方认为鉴定级别过高,向上级法院申请从做鉴定,现在离事故发生日以过去2年半,我想问,现在从做鉴定合理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VoV3423(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1-10-19 18:04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10-19 18:29
如果对方不认可你自己做的鉴定,可以提出重新鉴定,鉴定时候是根据当时伤残的具体情况,以及现在的恢复情况来综合评定的。另外,你一审判决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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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10-19 19:36
建议与律师面谈,便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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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10-21 09:27
没有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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