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购买的格子铺在收铺的时候发现面积比合同少了10%,现在想让对方退款,起述会不会成功?
购买的格子铺在收铺的时候发现面积比合同少了10%,现在想让对方退款,起述会不会成功? 下面是事件的来龙去脉。
一、大肆宣传
2011年9月15日,万城?越和国际小商品开盘销售,以越和集团经营、义务商会入驻、仰忠批发市场迁移,接驳琶洲会展中心,6000㎡仓库和车库配套为卖点,各种媒体和中介铺天盖地宣传。商城每个铺位建筑面积4-10㎡,均价约10-20万/㎡,每个铺位约50万-200万。在越和集团的口碑影响力吸引下,很多普通家庭作为投资者购买了铺位。投资者满怀信心将自己的血汗钱交给销售方,并期待以越和集团实力将商城的经营做好、做旺。
2012年,万城因销售的其它商铺,涉嫌欺骗投资者,引发投资者集体维权上访。万城被弄得身败名裂,于是被销售方取消销售、推广代理资格,而是以其新注册的卓凡公司接手。
其后,商城在外表改头换面后,更名越和商城,继续开始大肆推广、销售。大量对前期过程不知情的投资者,同样相信了越和集团的品牌,轻信了2013年5月1日开业,招商已经就绪的谎言,慷慨解囊。
之后,各种推广活动一波接一波,2013年5月1日,商城没有开业,2013年10月9日,迫于投资者压力,商城举行所谓试业,商城开门,部分铺面挂上毛巾、 做装饰。从此,商城空荡荡,无商家入驻并营业。商城也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招商、推广等工作。
至2013年底,商城已经出售了1800多个铺位,据估计近10亿的销售额,距离售罄所剩不多,各委托中介的销售活动基本结束。
但是令所有投资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经营方在收到投资者的钱后,实际差异巨大:
1.商城的水电依然是施工用电,没有转到商业用电;
2.商城的消防合格证、市场经营许可证一直没有合法、完整取得;
3.商城从未进行招商活动,也未见招商机构。业主询问均以“内部招商”为由搪塞;
4. 所谓义乌商会入驻、仰忠市场搬迁、接驳琶洲会展中心,都没有落实,也没有证实其确实有过相关协议;
5. 原承诺越和集团负责经营,实际经营的越和睿坚公司转为个人持有股份。
也就是说,商城既不具备经营条件,也没有考虑如何实施经营。所有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涉,都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均以假冒顶替,最终被投资者识破。
2013年4月13日,大量投资者再次找到商城,要求解释,交涉失败,所出示的虚假证件被投资者识破。并发现更多 :
1.商城销售时,合同签订的经营方(越和睿坚),并没有商铺经营权,其资格在2013年12月才取得;
2.万城早已退出商城经营,但部分早期购买的投资者,合同的商铺经营方还是万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便已发布《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禁止使用诈骗方法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敛财”。
貌似漂亮的装修,欺骗了不少投资者。实际上离开业还有很长路要走,商城就这样一直静悄悄,死寂死寂,除了几个保安和请来看住 的老阿姨。
重点:现在面临收铺,在现场勘测发现实际面积少了百分之十,能否要求退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533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4-06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