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温县中医院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原告提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状看能不能发表?

温县中医院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原告提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状看能不能发表? 被告上诉状恫吓原告继承人二儿子王绍明。被告采用大闹、行贿、违攻、侮辱、殴打、虐待、恫吓的卑鄙手段,想达到死者家属屈从的目的。
6、被告上诉状 “5、关于精神慰抚金上称,但一审法院无视医闹于不顾,执法枉判,令医者心寒!”
   (1) 被告说到“医闹”这里提的很好,的确是医院在闹。人被治后,家属问及死因,被告的回答就是突然上手就打、拳脚相加。家属无奈,只好请求尸体暂时停放太平间解决问题,被告不让。反以不发工资为要挟,组织本院职工及家属、大肆煽动闹事, 围攻、侮辱、殴打、虐待死者及家属,并抢走保护中毒尸体用的电缆和排插线及死亡陪葬品。家属一动也不敢动等待被告处理,并不准摄像,对死者尸体恶狠狠的拳打脚踢,弄到大街,晾尸街头(有摄像光盘为证40)。被告却再次大闹大造声势大放烟花爆竹达1小时之久,后才激起民愤,烟花还没放完。被告真是贼喊捉贼。
  (2)被告诉状4上还说到温县法院“显然是主管臆断、随心所欲,没有任何依据。”这里还说到“但一审法院无视医闹于不顾,执法枉判,令医者心寒!”这多处提到温县法院的不公,执法枉判,令医者心寒!既然心寒,可被告为什么还两次请求发还温县法院重审。被告口是心非,破绽百出。噢!被告也交上诉状的奥秘就在这里,想发还温县法院重审维持原判。可想而知被告在温县法院的水有多深。
请问律师下边看能不能公怖于众?为什么王绍明请求三次百度都发不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绍明(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1-10-19 16: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