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温县中医院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原告提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状看能不能发表?
温县中医院造假药致王绍光死亡,原告提供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状看能不能发表? 被告上诉状恫吓原告继承人二儿子王绍明。被告采用大闹、行贿、违攻、侮辱、殴打、虐待、恫吓的卑鄙手段,想达到死者家属屈从的目的。
6、被告上诉状 “5、关于精神慰抚金上称,但一审法院无视医闹于不顾,执法枉判,令医者心寒!”
(1) 被告说到“医闹”这里提的很好,的确是医院在闹。人被治后,家属问及死因,被告的回答就是突然上手就打、拳脚相加。家属无奈,只好请求尸体暂时停放太平间解决问题,被告不让。反以不发工资为要挟,组织本院职工及家属、大肆煽动闹事, 围攻、侮辱、殴打、虐待死者及家属,并抢走保护中毒尸体用的电缆和排插线及死亡陪葬品。家属一动也不敢动等待被告处理,并不准摄像,对死者尸体恶狠狠的拳打脚踢,弄到大街,晾尸街头(有摄像光盘为证40)。被告却再次大闹大造声势大放烟花爆竹达1小时之久,后才激起民愤,烟花还没放完。被告真是贼喊捉贼。
(2)被告诉状4上还说到温县法院“显然是主管臆断、随心所欲,没有任何依据。”这里还说到“但一审法院无视医闹于不顾,执法枉判,令医者心寒!”这多处提到温县法院的不公,执法枉判,令医者心寒!既然心寒,可被告为什么还两次请求发还温县法院重审。被告口是心非,破绽百出。噢!被告也交上诉状的奥秘就在这里,想发还温县法院重审维持原判。可想而知被告在温县法院的水有多深。
请问律师下边看能不能公怖于众?为什么王绍明请求三次百度都发不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绍明(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1-10-19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