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胞姐被老板性骚扰、进行流氓行为导致我与其发生治安纠纷,想咨询您我下一步该如何做?
胞姐被老板性骚扰、进行流氓行为导致我与其发生治安纠纷,想咨询您我下一步该如何做? 我胞姐被老板的丈夫性骚扰多次(老板夫妻共同开店),因胞姐老实没有报警(对老板丈夫的流氓行为没有人证和物证及影像材料),只是和老板说了他丈夫的流氓行为,老板并不相信也没做任何反应。
8月份中旬的一天,胞姐给我打电话说被老板丈夫再次调戏,我赶到后和他争执起来,而后厮打在一起,之后双方住院,我当时是右手指骨被他掰伤,左右肋骨多发骨折,因经济原因只做了当时感觉非常疼痛的头部和手指的CT扫描。市场工商所治安民警处理,办案民警与老板丈夫关系不一般,百般难为我,事隔一个半月后,通知我对方做了法医鉴定说左侧第5肋骨骨折,单方面拘留我5天,对方不做任何处理,当天我为暂缓执行拘留叫办案民警陪同在市人民医院做了肋骨陈旧性骨折的诊断。但最后还是没暂缓直接拘留我5天,出来后我也申请做法鉴,但是办案民警躲避,他们的队长拒绝我做法鉴,我到市局信访申诉,结果市局的治安队长就是侮辱我姐姐的人的亲属,处理我都是这个治安队长一手操控的,我要求做法鉴他不同意我就做不了。现在我又接到了调戏我姐姐的人的起诉法院传票,要求我赔偿他经济损失4万7千元,我想咨询王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应对,下一步我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23456……(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1-10-19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