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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内被烫伤,学校应该负责吗

在学校内被烫伤,学校应该负责吗 两天前,在学校水房打过水后,往食堂去的路上,被一个女孩踩到路上的木板,我被绊倒,2瓶开水倒到胳膊上,由于学校那条路没修,是泥巴路,所以上面铺的到处是木板,当时我打过水走路,正好被一个对面走过来的女孩踩道到木板的另一头,把木板踩翘起来,我当时已经来不及,所以被绊倒,现在伤势比较严重,要花好几千,还可能会留疤,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责任应该归谁,是学校,还是那个女孩,还是应该我们三方负责,各个的责任是多少呢?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pK1463(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1-10-19 12: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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