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我是卖方,已收到全款,目前还没交房。是否可以让买房交赔偿金
房产纠纷 ,我是卖方,已收到全款,目前还没交房。是否可以让买房交赔偿金 律师您好。想咨询个房产纠纷
我于2015年12月初卖了一套房子,总价150万,一周内就收到首付款120万并已过户给买方,2016年3月29日收到银行贷款30万,现在考虑是否应该交房。
当初卖房的时候,中介跟我说贷款就2个月,可是由于买房中途更改贷款方式(原组合贷款70万,更改至公积金贷款30万)、新旧产权地址不一致和银行合同有误,推迟了1个半月,整整3个半月我才收到贷款,严重影响了我的投资安排。
近期,厦门房价猛涨,我原来卖的房子起码涨了20万,由于迟迟未收到尾款,我新房没买成,之前看中的一套新房,过了个年单价就涨了3000元/平,我觉得贷款期间所有的失误都应该由买方承担,贷款时间长造成了我的损失惨重!
我想要买方赔偿我一些损失,可是买方以合同未涉及贷款时间为由,不肯赔偿,4月4日协商未果,目前步入僵局,买方说要打官司。
咨询问题如下:
1、中介口头答应的2个月贷款期限有效吗?
2、买卖二手房协议书中说,我收到全款后要交房,否则每日需缴纳总房款的0.05%违约金(每日750元)。这个违约金有效吗?如果打起官司,是否需要一直缴纳到交房为止?
3、我能否打赢官司,让买房交赔偿金弥补我的损失?
4、如果打官司期间也要交违约金,那我是否可以打官司未结束前交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56913……(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04-06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