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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父母全资为已婚子女购房可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而房产部门答复须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

婚姻法规定父母全资为已婚子女购房可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而房产部门答复须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 婚姻法规定父母全资为已婚子女购房可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而房产部门答复须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这是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4-0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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