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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姐姐使用女方单位集资房名额购房,未过户,离婚能要回该房产么

男方姐姐使用女方单位集资房名额购房,未过户,离婚能要回该房产么 女方单位修建的集资房,男方的姐姐使用该名额全款购房,但该集资房暂无产权,需要5年后才能办理产权和过户,目前房产的所有人是女方。有一份关于五年后过户的协议,但仅男方本人和男方的姐姐签字,女方未签字。请问律师,现如果离婚,男方姐姐能够要回该房产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765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4-05 20: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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