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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国家单位门面,他们随口的收回是否算数?

租用国家单位门面,他们随口的收回是否算数? 本人租用国家单位门面,现已快要到期,准备转让给别人(收取转让费两万,原本转过来就是两万转让费),而他们单位管理人员口头说如果转让就要收回门面,只让我们低价转给"他"介绍的人。我想咨询他这样是否合法,我可否转让给别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eaf87……(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6-04-0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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