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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将铺位租给对方,合同上面注明是做餐饮用(当时我也不清楚这里能否做餐饮)

我将铺位租给对方,合同上面注明是做餐饮用(当时我也不清楚这里能否做餐饮) 我将铺位租给对方,合同上面注明是做餐饮用(当时我也不清楚这里能否做餐饮),但是现在对方说这个地方办不了餐饮证,要我赔偿损失40万,并向法院起诉,请问这种情况我有胜诉的把握吗?如果法院判我败诉,我应承担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4-0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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