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福利待遇不公平的困惑
福利待遇不公平的困惑 我1999年1月份以前在本单位(有编制)的下属企业工作,工资不在单位领,由下属单位发。
1998年10月,单位给职工在保险公司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既男到55岁、女到50岁就能从保险公司每月领300元养老金)。
1999年1月回到单位工作时,由于当时不知情,也没有问过此事。直至原任领导调离后,现任领导决定原由单位全付的这个保险改由单位出一半,个人出一半(直至现在单位还在为当时投保的人续付保费)时才知道有此事。便向领导交涉,领导当时说没有入的应该给予补偿。但此后一直没有兑现,并还放出口风说:没法补,补的钱太多(因涉及后来调入的人员)。
现在,我已经57岁了,因考虑单位不能一下子拿出这么钱,就要求按当时入的保险条款,每月除工资外再按保险公司的档次在工资里多加300元。这个条件领导也不愿意,说那是以前的事了,不可能由他来补这个钱。
这毕竟是一种单位职工的福利,单位的财富是大家共同创造的,又不是财政拨款,既然大部分人有,为什么我没有呢?
请问我能否在法律上找到说法,敬请给予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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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gxh116……(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1-10-19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