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没有什么明文规定装修时间?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二条 (装修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每日18时至次日8时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全天,不得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