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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母亲是祖国62岁生日那天走的,其从1985年起在乡政府从事话务员工作,大概是1993年又到乡政府下属敬老院担任院长一职。2009年在县城买了房子,母亲就是早出晚归。2011年9月30日晚回家,10月1日早上买了敬老院加餐的菜后又骑车赶至工作单位。当日下午5时左右在回家途中因车祸不治身亡,享年48岁。想咨询一下能否认定为工伤?赔偿限额大概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y8711……(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1-10-18 13:3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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