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甲为下坡、乙为上坡!弯道处乙方超车并且占道.甲方杀车不太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三)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弯道路口禁止超车,同时禁止驾驶制动缺陷的车辆上路行驶。因此双方均有过错。可能同等责任或者乙方主要责任
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