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怎么定义?优先购买怎么定义?
你好,
1、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该同等条件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所有各种因素,承租人只要有一个因素不同或者不能优越于购买人,就不得主张享受优先购买权;
2、如果已经通知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但其未及时提出要优先购买的,视为放弃权利;
3、根据我做过的司法实践案例,一般买方善意且产权已经过户,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时,法院均不会支持;
4、若需要帮助,可以直接来电。
就是所有的条件都一样的情况下。
既已通知未行使的,视同弃权
如果发短信已经通知租赁方没有履行,那么租赁方已丧失优先购买权的机会
既然短信通知了对方,对方没有回应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他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最好是有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协议,但你有其他有力的证据也可证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就更有利于你
2、你首付比租客好,那你们就不属同等条件的购房
你可能还有其他很多权益是你不所知的,建议你最好咨询律师
如果能证明已通知租客的话,租客无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届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