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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交往期间,因为他和他的家人做了一些事情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我和男朋友交往期间,因为他和他的家人做了一些事情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我和男朋友交往期间,因为他和他的家人做了一些事情让我很没有安全感,于是提出要一笔定金,如果男方提出分手或者做出伤害我的事情导致分手,那定金就作为给我的赔偿,如果结婚,就用来买房,我们还写了协议书,但最后没有签字,男方同意分3期付,第一期给了3万元,但是他后悔了,不停的骚扰我和我的家人,要求我把钱还给他,最后导致分手,他又多次骚扰无效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我返还他3万,说这笔钱是给我的彩礼,分手了就应该还给他,请问按法律上来说,我应该把钱还给他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4-04 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