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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

急求助~ 孩子现在3个多月了,出生不久就被抱养了,当时是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签定的送养协议,孩子的父亲到现在还不知道孩子被抱养了,所以当时没有孩子父亲的同意{孩子的母亲是未婚},孩子的母亲后悔想抱回自己被抱养的孩子,当时对方给了四万八的营养费,事后孩子的母亲多次表示要协商抱回孩子,可对方多没有给予回应

像这样的情况孩子的母亲有权要回自己被抱养的孩子吗?
怎么才能和谐解决抱回孩子?
需付于对方怎么样的补偿之类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许菜菜(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10-1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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