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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环保问题,政府要求本地区所有公司的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实行集

因环保问题,政府要求本地区所有公司的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实行集 因环保问题,政府要求本地区所有公司的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实行集中供汽(由一家发电厂向本地区所有公司提供蒸汽)。所以我们这些锅炉工将失业了,公司可以安排去其他部门继续工作(待遇不变)。这样就意味着必须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我们有一部分人协商不一致,其他部门工作性质不同,而且很辛苦。请问如果终止合同的话,公司是不是必须给予每满一年赔偿两个月的补偿金?还是一个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4-03 19: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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