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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律师您好。我开车发生小剐蹭,剐蹭方是派出所民警,当时双方协商同意是民警的责任,去修理场修理完事
常律师您好。我开车发生小剐蹭,剐蹭方是派出所民警,当时双方协商同意是民警的责任,去修理场修理完事 常律师您好。我开车发生小剐蹭,剐蹭方是派出所民警,当时双方协商同意是民警的责任,去修理场修理完事。但去修理场的路经过交警支队门口时,民警没给我打任何招呼,拐进交警队,我在路边等他时突然冒出两个交警要求扣车抓人,并用摄相器材照脸态度很差。我家人一下子觉得受了民警的当。要求交警不要拍摄我的脸,我们已经协商完毕没有什么交警的事,但交警一直又拍又嚷叫我拿出证件。我上班单位很近平时不开车,当时没带证件,我回去取回就是,但交警要求扣车,没办法我步行回家(很近)取件,交警一直不依不饶,跟着我拍摄。家门口看到我妹妹,我让妹妹把我的车开回家。妹妹把车开到家,我在家取件时交警队队长和副队长开两辆警车拉10多个人,冲到我家又锁车又拖车,我们制止交警的暴力行为,在阻止不让拖车时遭到了副队长为主的几名交警大打出手,把我们姐妹俩又打又踢,副队长直接抓住妹妹的头发撕拆,发生拉拆,这时三四个交警同时上对付我妹妹,我上去劝阻,同样遭到队长在内的其他几个交警的暴打。这时我们家的两个客人看不下去,过来劝解。这时外面围观的人很多,把我们四个人分两组架到两个车的后备箱,拉到看守所后,从车上推下来,至少对我们四个人十几分的殴打,差点我妹妹背过气才放手。之后让我们站立在原地一个多小时后,关进看守所的一个帐篷里至少12个小时后在家人的保释下才放回来。妹妹去医院住院几天后出院。最后交警队责任认定节,民警负全责。但公安机关口头处理,说我们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妨碍公务:给我和妹妹各罚款500元和发生推搡时摔坏的摄相机1800元的赔偿。说先缴了罚款再开决定书。我们不服!请求常律师主持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青海-果洛)
提问时间:2016-04-03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