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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别人偷我东西,我将对方打伤,

别人偷我东西,我将对方打伤, 我承包大面积水面养鱼,那人经常来我处偷鱼,有一天晚上被我捉住(当时还偷有鱼),他想跑,就先动手打我,于是双方进行扭打,结果我把对方打骨折了,我也全身多处受伤,当时也报案了.如今双方已经出院,派出所说对方要告我轻伤害,请问,在这种自卫的情况下,我将对方打伤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偷(安徽)
提问时间:2011-10-1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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