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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育有一女一子,儿子两岁多时发现不是我的,亲生鉴定后证实并非我亲生
我和前妻育有一女一子,儿子两岁多时发现不是我的,亲生鉴定后证实并非我亲生 我和前妻育有一女一子,儿子两岁多时发现不是我的,亲生鉴定后证实并非我亲生,是前妻和其它男人的娃儿,我起诉离婚,法院判定女儿扶养权归我,儿子由前妻扶养。但是从2015年9月判决书下来到现在,前妻都不带走“儿子”,我把“儿子”送了好几次到前妻那里,都被前妻前的亲属送回来(我们相隔不远,坐车十几分钟)而且还听邻居说前妻虐待“儿子”,经常打他不给他饭吃,我父母看到“儿子”可怜,又给带起,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孩子不是我的,我肯定不会扶养,送到法院,法院让我们自己协商,前妻一家人根本不出面,还嚷着要房要钱;我又送到派出所,派出所说他们去了解过,前妻离婚后精神不太正常了,时好时坏,想找出孩子的亲生父亲,前妻也死活不说,派出所说他们没有执行权,也让我们自己协商……请问我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送走“儿子”?送走后再送回来我又该怎么办?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力和立场?如果前妻精神真的有问题了,能不能去找“儿子”的亲生父亲?谁出面去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4-02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