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悔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是否可以拒绝退还?
《婚姻法》解释(二)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当地习俗给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
但是并未规定返还的具体数额,是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法律及司法解释无明确意见,司法实践中会考虑当地习俗,结合悔婚方的过错程序,酌情认定。 我的补充: 2011-10-17 11:34
打错的“过错程序”为“过错程度”
法律上你是必须退还的,最好协商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是应退还的。
应当予以归还
应退还的。
彩礼不受保护,男方如起诉你要积极应诉,要分清彩礼和赠与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