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问题
丁自勇律师意见:
1、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从收条的日期看,你如果再不诉讼的话,你快过2年的诉讼时效了,过了诉讼时效你想诉都没有赢得机会;所以你要尽快的启动诉讼程序。
2、诉讼的话,你可能不会全部要回50000元,你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如果需要你可以电话与律师联系。
可以通过诉讼追回。——如有疑问可电询,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除非你能够证明这个属于购房的房款或者你们之间存在房屋买卖的事实,否则你很难凭该收据主张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