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关于公安网省厅大平台犯罪嫌疑人记录问题。
关于公安网省厅大平台犯罪嫌疑人记录问题。 09年因为打架进了派出所,现在在派出所看到“省厅大平台”里输入我的身份证号在“犯罪嫌疑人”一栏里有记录。但是当时没有收到任何处罚决定书,只是调解之后每人罚了200块钱给被害人放人。一共是3个人打的,其中2个未成年,1个刚成年10天。我也知道这不是案底,只是一个记录,理论上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只是“理论上”实际竞争会成为一个人生污点。现在好像看到有说轻微犯罪记录5年可以消除档案,不知道是真是假。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如何删除此记录?因为当时还是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删除?(江苏苏州的)不删除5年后或是几年后会自动消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uce(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0-1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