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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纠纷

装修纠纷 我家的二手毛坯房于9月初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开始装修。在工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发现装修公司接下来要进行的工作不符合我们的要求,经考虑后,我们电话告之该公司这项内容不让他们做(我们签订的是部分承包合同),另外找人给我们做了这项内容。现在装修公司催下面的装修款,我们要求将减少的项目进行扣除,他们拒不同意,并拒不承认我们通知过他们减少该项内容,并以我们违约为由要求我们赔偿30%的合同款,并以此为要挟停工,坚称不付款就对后面的装修内容不履行,一直拖着。我们仔细检查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是终止合同支付违约金。但我们并未终止合同,只是增减内容,后面的内容还需要对方继续给我们做。公司在谈单的时候总是标榜自己是正规公司,自己的工人都是正式员工,但实际却并不是如此,都是他们找的临时工,我们心想着只要工人好好干活就好了,并未追究。在我们的装修过程中,也出现了多项增加的项目,都是装修公司在报价中未报给我们的。也就是说只能有装修公司增加项目,我们却不能减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未遵守合同的行为,如:报价中的辅料,实际并未使用;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我方验收,实际情况是除去隐蔽工程所用的水管,电线外,其他的材料均未经过我方签字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不主动要求我方进行验收,反而是在我方的坚持要求下,才派人与我方进行交接。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问题该如何解决,他们提出的我方违约有依据吗。我方该如果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ileen……(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1-10-1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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