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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通我方5刀,判决后不服上诉,又在下一级法院告我方伤人

对方通我方5刀,判决后不服上诉,又在下一级法院告我方伤人 半年前,双方三父子纠纷发生打架,我方一人被通5刀,为轻伤,对方一人已判1年半。就赔偿药费对方,是三人分,通人者付50%另外两人付连带赔偿责任,警方调查时,对方也说我方没有动手,事实也这样,打架过去后几天,对方父却说自己肋骨断了2根,,去医院治,现在对方不服判决,已上诉,还在下一级法院起诉我方,说我们打他了,我方是否有责任,我方并未打人,就算在那时他在打架中有伤,我方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kg4941(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1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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