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把对方门牙打掉两颗,是对方先出手。法律会怎么判
1、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 程度的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方已经有伤者经过鉴定构成轻伤,那么你们全体参与殴打对方的人都需要对这个轻伤负责,作为共犯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 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 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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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般是赔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