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约条款跟当初协商的不一样,甲方不同意解约
合约条款跟当初协商的不一样,甲方不同意解约 我在2016年1月2日时联系到联系到了一个阿姨看房,然后当时我们跟阿姨说我们4月开始要回校,跟她协商好了租3个月后可以搬走的,但后来签合同的时候是她侄子来签的,但一月、二月、三月的房租都是阿姨来收的。
现在我们提出要搬走,他不同意。我们让他找阿姨问的时候,他说阿姨进医院了,什么都不记得,他也承认了阿姨没有跟他交代。
然后我们跟他协商,他又说房子不是他的,让我们跟房东协商,然后他说的那个房东又叫我们跟他协商,他说如果他同意退房,房东会让他承担损失,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另外,他的合同下方地址一项没有写明地址,只在上方第一项写了10号楼-203房间,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他没有向我们出示过房产证,也没有出示过房屋出租的相关资格证件,房主的名字到目前也没有告知过我们。他没有说过他是代理,有欺骗行为吗?
现在我们可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想过的法律条例可以查询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9244……(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4-01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