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我有个工友,上班时间捡到一部手,然后放在收银台抽屉里,她捡到手机的时候跟前台的人说了
我有个工友,上班时间捡到一部手,然后放在收银台抽屉里,她捡到手机的时候跟前台的人说了 我有个工友,上班时间捡到一部手,然后放在收银台抽屉里,她捡到手机的时候跟前台的人说了,后来过了两个小时之后客人回来找手机,她跟客人说没捡到,后来经理上班了,查了半小时视频也没查到什么,后来问前台的人刚才是谁收的台,她说是我朋友收的台,经理后来跑去问她,她第一时间告诉她,并在抽屉里拿出手机交到她手上还给失主,后来等二天经理说要把她解雇,行为已经构成偷窃罪。我朋友一直声称没有偷,视频照的一清二楚,只是放手机在收银台的时候用纸遮住手机,后来我朋友找她理论,她说你不想偷为什么要用纸遮住,还有关了客人的手机,可视频并没有照到她关机,这不是莫虚有的罪名吗?手机是关机,可视频没有照到,你不可能一口咬定是她关的机吧?第二手机是在收银台拿出来的,并没有在她身上搜出来的,那经理说的话还更离谱,说你不想偷手机为什么要用纸遮住它,是不是客人不回来拿晚上下班你就拿走啊?我想说这样可以认定是偷窃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6-04-01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