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租赁方解除合同
书面通知对方,给其合理时间,要求其签约,否则,订金不退,且另行出租。
租赁合同并不是一定要书面的才有效。
你们的情况属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因而合同早已成立并生效。即便最终未能签订书面合同,但住了你的房,该收的租金还是可以收的
委托律师办理
租金应当从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间开始收取。如果合同没有商定,对方也没有入住,不应当收取租金。
为避免对方法长期不签订合同造成你房租损失,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其放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意愿,你就可以另行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通知要有证据,你不妨经公证处公证给对方发一个特快专递。
如果你限定期限对方仍然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对方违约,你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已经实际履行,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一方已履行(交房),对方接受(入住),合同则成立。
既然收了一个月租金做定金,租金应该可以确定了,还有什么没确定的呢?对方如果一直拖延的话,涉嫌恶意磋商了,可以解除双方前面的协议,并让对方赔偿这两个月因房子不能出租所带来的损失。
此事可能是一个陷阱,要谨慎处理,若无充分把握,建议委托我们律师办理。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有无交房给承租方?
如果未交房,可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内与你订立合同并赔偿损失。
书面通知他,要求其签订合同,否则,收取的定金不退还,如果造成损失,要赔偿.
首先需要明确你的定金的目的和种类是什么?看是哪一种定金?应当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或者从实际入住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