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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与房产
赡养问题与房产 老人今年78岁,育有三个女儿。原配夫人30岁过逝,多年来父女生活,直至三个女儿出嫁。80年代初老人再婚,女方带来二女一男,最大18岁,小的9岁。现早已男婚女嫁,并为养子盖有五间砖房。2007年老人患轻度脑梗,不知什么原因养子亲口说要断绝父子关系,不在父子相称,也不在承担任何义务。今年8月份老人不慎摔倒造成股骨头骨折。老婆子见状扬长而去,不理不管。老头是一个诚实老实之人,这些年由于老婆子患咳喘病,时常都是老头照顾。可老婆子经常谩骂虐待老头。
老人从病至今近三个月都是由三个女儿来照顾,由于手脚不利老人吃饭、大小便都得专门护理。这期间老婆子和她带来的三个儿女没有来看望过和照顾过老人,也没有给予老人任何赡养的费用。期间老人动手术等费用都是三个女儿花销。老人现住有三间简易小房,问题是有谁来继承,按说是老伴儿,可是她并没有尽到妻子的任何义务啊。那么养子养女们是不是要赡养老人或给予赡养费。如果老头和她离婚房产处理是怎么个情况。现在又该怎么解决请律师给予指点,拜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坚持、奋斗(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1-10-15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