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我们的房子等孩子满18岁后过户到孩子名下

我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我们的房子等孩子满18岁后过户到孩子名下 我跟前夫离婚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我们的房子等孩子满18岁后过户到孩子名下,并且在协议上注明此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生效。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在民政无法办理离婚而起诉到法院,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因孩子的户口问题,提前写的离婚协议法院没有采纳,房屋财产让我们另行处理,这种情况此离婚协议是否还具备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6-03-31 12:4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