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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李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初在松江买了一套房子,2016年2月3日签订正式合同

李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初在松江买了一套房子,2016年2月3日签订正式合同 李律师您好,我在2016年初在松江买了一套房子,2016年2月3日签订正式合同,房子成交价175万,首付70万,我们贷款105万,,合同约定3月31日以前我们办理好贷款合同,并通知房东去过户,4月30日以前进行房屋交接。可是3月28日我们哪到贷款合同通知房东去过户时,房东说房子不卖了,房子同意违约,并且同意坐下来谈。向这种情况向您咨询一下,我们向房东索取赔偿可以达到多少合适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3-3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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