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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已经签署,对方不履行约定,该如何维权?

租房合同已经签署,对方不履行约定,该如何维权? 本人在板泉路有一套两房,被瑞阳房产租赁用于员工宿舍。签合同时就约定了租金和违约惩罚,同时告知可居住人数。随后抱着信任的心态就把房子钥匙直接给了前滩店(对方承诺尽快付款,有最迟时间),家电也按对方的要求配齐,可正常使用。
结果,租了两周以后,瑞阳前滩店店长违法违规,因为人多扰民被投诉,结果城管和物业责令其搬走。
现在瑞阳员工几十号人租了一段时间,用了水、电,就这么不管了,房租也不给,更不要说押金,和违约金,请问作为利益受损一方,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das……(上海)
提问时间:2016-03-29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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