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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如何应对“阴阳”房产易合同?

如何应对“阴阳”房产易合同? 一房产,无处分权人(共有人之一)【以下称被告】擅自出售后携款私藏,其他共有人【以下称原告】知道后从买受人处取得售房合同复印件(交易额54万);然后通过诉讼要求按此价款分割自己应得部分,庭审时被告出具另一份售房合同(交易额24万),但这份合同是在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盖有资料查阅章,而原告现在已经无法取证54万为实际的交易额,因此很担心法院将会按照24万的价额来进行分割判决,这种情况下,原告该怎么办?
【注:54万是房产当地适时的合理价格,24万明显偏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513(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10-14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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