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在幼儿园上学,下课时和小朋友玩耍坐在小朋友背上,不小心把胳膊摔断了
学校承担责任。
您好,您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你好,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